隆回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现将《隆回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3月9日10: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隆回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