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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17年草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精河县2017年草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已由新牧计字【2017】85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申请2017年扶持草牧业发展示范项目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精河县畜牧兽医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1.招标条件

精河县2017年草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已由新牧计字【2017】85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申请2017年扶持草牧业发展示范项目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精河县畜牧兽医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精河县2017年草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2.3项目概况:天然草原补播改良0.6万亩;天然草场高标准浸塑围栏7800米;购买天然草原补播牧草种子(高羊茅,披碱草,冰草、草木樨)12吨。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二个标段

2.5计划工期:一标段:开工时间2018年3月25日,完工时间2018年4月25日;二标段:开工时间2018年5月1日,完工时间2018年6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要求:

一标段: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草种子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内容与本标段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均可报名参加。

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带请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草种子生产许可证、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到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室报名。

4.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每日上午10时

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的获取: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报名后持投标人法人委托书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唯美品格小区13号楼商铺2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2018年3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博乐市锦绣路6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萨依拉 联系电话:18999776016

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丽敏 联系电话:0909-2231819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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