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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汕发改[2016]313号批复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
项目名称 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汕发改[2016]313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经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6]313号)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规模:建设食品检验实验室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栋5层。工程造价10864882.19元;

2.2建设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汕尾新区红草园区;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1号),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5日至5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①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⑤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所有人员所提供各类证书应与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资质相对应,同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不需核对原件,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6 .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和本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为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出席开标会,否则不接收其递交投标文件,并取消投标资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城区莲塘莲兴四街8号地址:汕尾市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2楼

邮 编:516600 邮 编:516600

联 系 人:何世鉴联 系 人:黄汉钊

电 话:13302674333 电 话:0660-3292998

2018年3月2日

发布人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04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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