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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呼和浩特市配电网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8年—2019年呼和浩特市配电网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公告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

2018年—2019年呼和浩特市配电网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2018年—2019年呼和浩特市配电网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 2018年—2019年呼和浩特市配电网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2、项目编号:TC189K162

3、资金来源:100 %(专项资金)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二、招标内容:

标段号:HG-2018-7-074  10KV及以下市政工程、呼和浩特市高架快速路网工程、1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金盛路提升改造工程、客户线路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及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所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近三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完成过同类设计业绩。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3月05日至2018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3、报名所需资料:

投标人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证明资料及对应的资格材料复印件一份,资格材料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散页、活页不予接收),资格材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报名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官网查询的变更信息证明;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或电汇,请报名合格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

账号:1500 1706 6280 5250 6021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支票,汇票等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投标保证金存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场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3021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联系人:崔茂

联系电话:0471-69475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联系人:姚君  

联系电话:0471-3826622

电子邮件:mnyaojun@126.com

                   

                                         2018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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