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宝塔完全小学整体搬迁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日期:2018-03-05     浏览: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祁阳县宝塔完全小学整体搬迁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7]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

1. 招标条件

祁阳县宝塔完全小学整体搬迁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祁发改基字[2017]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宝塔完全小学整体搬迁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工字路与梅泉路交汇处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89.0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含教学楼,行政楼,食堂及风雨操场,教师宿舍,门房(校大门)等建筑,还包含场地平整、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亮化等相关配套设施,计划概算投资约8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4.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20天内提交施工图。

2.4.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10天内开工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及基础工程,工期从开工之日起56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其中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食堂在230天完成并交付使用)。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祁阳县宝塔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物、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等设施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采购部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建筑材料的采购(不包括教学及办公用设施及设备仪器等采购)。施工部分: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教学楼、行政楼、食堂及风雨操场(含运动场田径场)、教师宿舍、学校大门、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装修以及校园内的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停车位、景观绿化、亮化等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备施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1)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1人、结构1人、给排水1人、电气1人、造价1人,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资格证书;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41917: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6日至2018年412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设计单位:(1)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证件原件及近六个月(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社保证明;(7)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备案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证件原件及近六个月(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社保证明;(8)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需提供盖有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4楼)42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且需确认;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379956572@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4  20  9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326556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707401333

 址:祁阳县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唐旭飞1071、(贺小蕾3735号)、(刘哲 4841号)

       话:13319676007/13875510783/0735-2862815(传真)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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