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和日乡次哈吾曲防洪工程初步设计及
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YL-008
1.招标条件
本泽库县和日乡次哈吾曲防洪工程已立项。招标人为泽库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泽库县和日乡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共治理次哈吾曲河和哇乐玛河总长10.676公里,修建护岸工程总长20.552公里,新建踏步6座。
招标范围:完成《泽库县和日乡次哈吾曲防洪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工作。
2.3设计周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治理)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26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南州政府三号楼康乐北路延伸段)。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库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泽库县幸福路2号
联系人:马英军
电话:1363973966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71-6161402
传真:0971-6161402
财务电话:0971-616140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105023078545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