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DAPEIN(Ⅰ)水电站堰面及消力池修复工程-2018年3月海外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803-DTHW-00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招标人: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云南省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缅甸太平江一级水电站路桥修复工程(详细范围如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一、缅甸DAPEIN(Ⅰ)水电站位于缅甸东北克钦邦(Kachin)境内紧邻中缅边境的Dapein江上。工程区上游为中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坝址所在地距中缅第37号界桩约2.5km。工程区距盈江县城、瑞丽、芒市、昆明市、八莫的公路距离分别是90km、170km、241km 、876km、60km。电站为引水式电站,主体建筑物包括: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装机4×6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0.7亿kW·h,于2010年12月31日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缅甸DAPEIN(Ⅰ)水电站大坝正常蓄水位255.00m,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57.50m,坝轴线处坝顶全长204m,最大坝高45.50m。大坝自左至右依次布置为左岸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排漂孔坝段、冲砂泄洪底孔坝段和右岸非溢流坝段。
溢流坝段,溢流坝闸室采用开敞式结构,共3孔,布置于河床中部,坝段编号为5#、6#、7#。堰顶高程241.0m,单孔净宽12.0m。堰体采用WES曲线实用堰型,溢流堰曲线Y=0.053X1.85。工作闸门为弧型钢闸门,采用液压启闭机启闭,按一门一机布置,在工作门上游设平面检修闸门,由门机启闭。
排漂孔坝段,排漂孔闸室采用开敞式结构,共1孔,布置在溢流坝和冲沙泄洪底孔之间,为8#坝段。堰顶高程250.0m,单孔净宽12.0m,堰体采用WES曲线实用堰型溢流堰,曲线Y=0.08X1.85。闸室设弧形闸门控制,弧形闸门尺寸12×5m(宽×高),液压启闭机启闭。在工作门上游设平面检修闸门,与溢流坝共用一套检修闸门及启闭门机。
冲沙泄洪底孔坝段,冲沙泄洪底孔闸室采用胸墙式结构,共1孔,为9#坝段,进口底板高程225.00m,进口尺寸为7.0m×7.0m,出口胸墙底高程232.0m。事故检修闸门为平板钢闸门,工作闸门为弧形闸门。
消力池,消能方式采用底流消能,溢流坝段、排漂孔、冲沙泄洪底孔共用。消力池长度65m,宽度73m,池底高程216.0m,池深5m。消力池底板为C30钢筋混凝土,第一排消力墩上游混凝土底板厚度为2.5m,下游上游混凝土底板厚度为1.5m。 底板2.5m*2.5m梅花形布置排水孔和锚筋,排水孔直径70mm,深入基岩1m,锚筋直径28mm,深入基岩5m。消力池边墙为C25钢筋混凝土,厚0.8m,边墙上部采用0.5m厚的C25钢筋混凝土护坡。消力池内布设3排消力墩,每排6个。消力池下游布有尾坎,高程223m,与下游护坦相连。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消力池和护坦抽水(含施工期经常性排水);
(2)闸墩、堰面受损混凝土修复:电站大坝冲砂底孔、排漂孔、1-3#泄洪孔堰面、闸墩等受损部位的混凝土进行凿毛、冲洗、环氧砂浆修复;
(3)消力池边墙修复:消力池左、右岸边墙受损部位进行凿毛、冲洗、环氧砂浆修复;
(4)消力池底板冲坑回填:对消力池底板存有冲坑进行清理并用C30混凝土进行回填后,表面再用环氧砂浆进行处理;
(5)消力池底板修复:对消力池露筋、混凝土保护层受损部位进行凿毛、清洗、环氧砂浆修复;
(6)淤积砂石清理(如有):对消力池内淤积砂石清理至下游;
2、承包人应完成的施工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交通,施工用电、水、气,消力池内外露钢筋切割、清理,施工临时营地,施工所需的设备,同时投标人应备配工区内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2)所有临时设施竣工后的拆除、清场等工作。
3 项目建设目标:
质量要求:发包人会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项目验收,施工项目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验收质量要求。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新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
4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在近5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
(3)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应足够、并应具有丰富经验,特殊工种人员需持有相应证书,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利水电施工10年以上经验,近5年内从事过类似项目工程施工工作,担任1个类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的水利水电施工经验,其中有二个类似本工程的项目,并至少担任二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资质证书;
(5)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应足够、并应具有丰富经验,特殊工种人员需持有相应证书。
4.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各投标人均须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未同时满足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者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3月05日至03月16日。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004-8989。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5.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标书费金额:523元。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保证金汇款账号与标书费汇款账号不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3月27日(具体时间以开标通知为准)。
6.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地址以开标通知为准))。
6.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400-888-6262。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6.5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7 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云南)水电联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1座1010室
联系人:殷虹飞(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Email:yinhongfei@cweme.com
电话:18911318292
9.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年01月13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