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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增江河两岸,起点规划光辉大桥处,终点出溪拦河坝。
1.1.3 工程范围:本招标完成对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范围的:1、可行性研究报告;2、勘察:工程勘察、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3、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协助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协助征地、用地及拆迁调查,协助规划报建工作、协助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招标阶段配合、施工阶段现场配合及验收阶段配合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7]617号 。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和增城区两级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估算投资约35760.38万元(具体以批文为准)。实施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总长13km,分上下游两段,上游段整治范围由光辉大桥(规划)至雁塔大桥,整治长度6.3km;下游段整治范围由雁塔大桥至初溪拦河坝,整治长度6.7km。
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工程验收。
1.1.10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并由发包人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4)、(5)或(2)、(3)、(4)、(5)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水利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服务范围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
1.2.3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5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6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方)不能超过三名,应以具备工程相应综合设计资质或水利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企业为牵头人,即牵头单位需为设计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0时00分至2018年2月6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投标人在幅度为0~20%(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下浮率范围内,对该项目的咨询费、设计费报一个下浮率,勘察费报一个下浮率。
1.4.1 工程勘察费(含测量、岩土勘察、工程物探等):最高限价暂定为744.76万元。
工程勘察费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费按建设规模和勘察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各相关计费系数和实际勘察工作量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
1.4.2 工程设计收费:最高限价暂定为753.39万元。
工程设计费报价参考政府指导价,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工程咨询费(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估算编制并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最高限价暂定为76.92万元。
工程咨询费报价参考政府指导价,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建设规模和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
1.4.4 招标控制价:1575.07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中标人应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可研批准后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45日内完成招标图(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1.6.2 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4合同签订后至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派驻的人员除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还应按照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工程管理的需求单独派驻1名工程师(男性,年龄50岁以下,必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进驻发包人管理机构负责与发包人沟通协调工作,并配合发包人日常管理工作驻点办工,住房、食宿及工作车辆自行解决。上述人员所涉费用由承包人统一在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另行开列项目支付费用。
1.6.5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18)。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河道管理所,异议受理电话:020-8263950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沿江西路横街口六巷18号。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河道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沿江西路横街口六巷
1.7.3 联系人:何工
1.7.4 电话号码:020-82639509
1.7.5 传真号码:020-82639509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
1.8.1 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2501房自编之一
1.8.3 联系人:叶工
1.8.4 电话号码:13414123626
1.8.5 传真号码:020-38760595
1.8.6 电子邮箱:77495228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