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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保险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XM2018-003一、招标条件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保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TXM2018-003

一、

招标条件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0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工程建设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工程计划投保金额建筑工程一切险:5516996286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10000000元(六个保险标段合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保险招标

(二)建设地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三)项目概况:包茂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130km,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第7条纵线,是连接我国华北、西北、西南的纵向大通道,起于包头,经西安、安康、重庆、吉首、怀化、桂林、梧州等主要城市,终于茂名。同时也是全国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区域间、省际间以及大中城市间的中长距离运输,为全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安全、舒适、高效、可持续的运输服务,并为应对战争、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提供快速交通保障的重要功能。

本项目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的包茂高速公路关碾房互通立交处(起点桩号为K62+958),经耳字壕、万利、东胜北,终点止于格顶盖互通,主线全长7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7处互通立交:关碾房互通、树林召南互通、响沙湾互通、万利互通、东胜北互通、东胜西互通、格顶盖互通。

包头西连接线,全长约61.093公里(含新建段46.493公里、完全利用沿黄公路段14.6公里)。起自包头哈德门,接已建成的G6京藏高速公路,经全巴图、兰桂、展旦召、新建段止于西柳沟互通、接沿黄高速公路完全利用14.6公里止于树林召南互通,接拟改扩建的包头至东胜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全线设置6处互通立交:哈德门枢纽互通、全巴图互通、兰桂互通、展旦召互通、邦成互通、西柳沟枢纽互通。连接线设黄河特大桥,全长4.3公里,桥梁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桥梁分上下行两幅并列独立桥梁,单幅桥梁宽度为12.75m,主桥采用了85+9×150+85=1520m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空心墩和桩基础,南北跨堤桥采用了40+70+40=150m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空心墩和桩基础,黄河滩桥采用了40m组合小箱梁结构,双柱式墩和桩基础。

3.1本项目预计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5个月。

3.2保险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保险划分为6个保险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保险1标:

标段编号:BMBX-1

(1)BMTJ-1合同段(即K61+100-K85+000)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保险2标:

标段编号:BMBX-2

(1)BMTJ-2合同段(即K85+000-K118+000,包含国道210线3.5km改线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K117+683   3孔20米 包神铁路分离立交桥)、交通安全设施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保险3标:

标段编号:BMBX-3

(1)BMTJ-3合同段(即K118+000-K140+300)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保险4标:

标段编号:BMBX-4

(1)BMTJ-4合同段与BMTJ-5合同段(即LK0+000-LK22+000)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含包兰铁路分离立交)、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保险5标:

标段编号:BMBX-5

(1)BMTJ-6合同段(即LK22+000-LK31+000,含黄河特大桥)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等工程(不含路面工程)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保险6标:

标段编号:BMBX-6

(1)BMTJ-7合同段(即路基:LK31+000-LK46+493路面:LK22+000-LK46+493)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含BMTJ-6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主体工程。

(2)为实施上述工程的专用施工区域、拌和站、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临时住所、原材料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2)投标人必须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内蒙古地区省级分支机构且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有地市级分支机构,确保能提供现场服务;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人近8年承保的保额3亿元以上单个公路工程保险项目经验不得少于一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出具保单时间为准);

(5)投标人可授权其省级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代表其投标;

(6)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具近十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在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自行查询)。

3.2 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保险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2个保险标段。

(2) 本次招标工程保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如某一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从报名家数最多的标段中按照购买时间顺序由后到前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四、

公告发布媒体

(一)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index)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

(四)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五)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tggzyjy.cn/btweb/)

(六)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www.btjt.gov.cn)

(七) 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tggzyjy.cn/btzbtb/)        (八)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

五、

投标报名

(一)报名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为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支机构,除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外,还需提供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支机构必须提供);

(5)开户许可证;

(6)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六、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一)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二)审查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三)售价:工程保险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八、

其他说明

(一)本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08号文件批复。
  (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四)评标办法:本次工程保险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且必须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前,工程保险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每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999068
  邮  编:014030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及          工程建设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新园路(第七小学北门对面)

邮    编: 010051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0477-3951014      0471-2940536

传    真: 0477-3951014      0471-2940536

保险经纪人: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苑女士

电     话:0471-6285026 

传     真:0471-62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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