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三北工程结余资金人工造林(2018年林业
改革发展资金及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德政发改【2018】56号)批复,招标人为德令哈市林业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北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城西路及机场东侧
2.2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完成人工造林、机械整地、机械松土、机械取沙、回填土、垃圾清运、人工打塄坎;栽植河北杨、新疆杨、柽柳、以及林灌设施建设.
2.3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2015年-2016或2016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进青登记相关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包括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原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8日至2018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10窗口持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
以上资料,请供应商自备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4.1.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且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海西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令哈市林业工作站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977-822186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10窗口
联 系 人:沈女士
邮 编:817099
电 话:0977-8900637
邮 箱:2262814588@qq.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西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行天峻西路支行
账 号:1702201000126005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