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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2#、3#泊位散粮仓库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2#、3#泊位散粮仓库三期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备案证编号:2015-441900-59-03-0112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已落实。招标人为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2#、3#泊位散粮仓库三期工程监理。 2.2本次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港管委会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2#-3#泊位后方场地内。 2.3本次的建设规模:本期总建筑面积约52950㎡,建设内容为新建42万吨大直径筒仓(单仓28个,以7*2形式排列两组)、配套建设计量塔、发放塔、3#泊位接收发放线、二期立筒仓相连接栈桥及装卸工艺设备等。主要存储粮食类货物,年周转货物量约455万吨。 2.4本次的投资金额:总投资约45000万元。 2.5本次的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6本次的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约36个月。 3.投标人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8000万以上的筒仓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 3.6.1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及重大诉讼事件情况。 3.6.2信誉要求:①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②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过投标资格。 3.6.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以下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证明中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五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单位营业期限不满五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 4.2投标人报名前应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4.4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3本次的监督部门: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21620646; 地址: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八楼。 7.4本次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 邮编:52312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9-8129733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19号卡布斯国际广场B座1805 邮编:523123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69-22685261 传真:0769-22685261 2018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