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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18-03-09     浏览: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龙府纪【2017】23号批复单位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人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
项目名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龙府纪【2017】23号
批复单位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 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惠州市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四)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100万元人民币。可利用屋面面积合计约3.66万m2,装机容量标称为3兆瓦,年发电量不少于281.93KWH,共设4个并网点(其中10KV电压等级并网点2个,采用全额上网模式;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2个,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变压器部分)、消防设施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

(五)项目投资:建设总投资约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最高限价1884.05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

(六)招标范围: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的全过程服务;对项目建设安装各专业工程及设备进行采购、施工、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一)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二)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三)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电力、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电力、电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建造师(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须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七)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八)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8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七、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资料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资料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窗口,然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8、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9、拟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10、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1、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2、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告知函,请登录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http://jcy.longmen.gov.cn/)申请查询,详情请咨询龙门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7895911;

13、投标人为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驻本工程的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法人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其他事项

(一)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6530333

联系地址: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7399185

联系地址:惠州市东江2路帝1号K5栋401

招投标活动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地 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联系电话:0752-7988079)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公司名称)承担本项目的采购、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公司名称)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厂房楼顶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龙门[2018]016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3-09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3-15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8-03-09 09: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8-03-15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8-03-16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8-03-1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04-02 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8-04-02 16: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2018-04-03 08: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2018-04-03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8-04-03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4-03 10:00:00

开标时间

2018-04-03 11:00: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龙门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18-04-03 11:00:00

评标地点

2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3.6修改.doc
发布人 黄先生
发布日期 2018-03-09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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