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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源发改[2017]15号批复单位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河源市源
项目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源发改[2017]15号
批复单位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项目总长10.4Km,项目投资估算约6718.1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97万元〔钻探费约16万元,测量费约20万元,设计费约134万元,(概)预算费约27万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为20m;设计行车速度30km/h;全线贯穿坪围村、上村村、高围村、陂角村、埔前村五个村;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勘察设计周期为85 天,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告成果。

2.2.1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2.3施工图设计评审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2.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一年;缺陷责任期二年。

2.3招标范围为河源市源城区鹏城大道项目(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及沿线配套等),包括全线带状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招标用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里程在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可以是新建、改扩建、路面改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4投标人须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9日至20183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 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1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 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果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539109888联系电话:0762-3339049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62-3333963

201838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需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附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里程在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可以是新建、改扩建、路面改造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一:本招标文件中企业或人员的业绩均为已审批的初步设计或通过评审(或审批) 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二:所需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附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

l 人

路桥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里程在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可以是新建、改扩建、路面改造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2.路线分项负责人

l 人

路桥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3.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l 人

路桥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4.桥涵分项负责人

1人

路桥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5.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l 人

路桥或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6.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l 人

工程师,持交通部乙级造价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注:所需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五)主要人员资历表的附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所需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的附注。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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