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洪江市农村通畅工程托口连接会同漠滨段(马田至产溪)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6]220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洪江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ZJXHH2018-008
2.2项目名称:洪江市农村通畅工程托口连接会同漠滨段(马田至产溪)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托口镇
2.4建设内容及规模:13.63公里,拟定招标金额811.1万元。
2.5工期要求:施工180天(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详见施工合同)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
2.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可查询。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二个及以上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10公里数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或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3.7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大学学历证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无在建工程。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2017年8月-2018年1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含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按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RMB¥:1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5.2 履约保证金:要求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中标价10%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中标人。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币种: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洪江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洪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128 1001 0000 0147 351
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洪江市农村通畅工程托口连接会同漠滨段(马田至产溪)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洪江市农村通畅工程托口连接会同漠滨段(马田至产溪)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截止时间前,确定保证金到账并在上班时间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据(财务部门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便开标时核实保证金确认情况。
6.报名要求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每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新商城住宅楼903室)报名。
6.2请各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复印件二维码可查;(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5)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交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总工职称证和大学学历证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及交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社保证明原件(含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按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9)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履约承诺书;(10)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11)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12)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员全、施工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报名资料复印件含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胶装叁份。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合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新商城住宅楼9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aihua.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照片采用A4纸彩色打印),持踏勘资料到招标人处签订履约承诺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 人:洪江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江市公路局三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39981832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新商城住宅楼903室
联系 人:田女士
电 话: 0745-2210959 15115168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