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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危旧房屋修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区危旧房屋修缮项目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区危旧房屋修缮项目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针对克拉玛依城区危旧房屋进行修缮,修缮的面积约350000㎡,修缮的内容包括:屋面防水、漏水、公共设施维修、供水、供热、供电等工程,具体的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

一标段:古田南、天池北、永安、朝阳、东风、红旗、红星、教育、民主、胜利、石油、拓湖、长征、风华、光明、国光、红光、天山、康乐、建工、鸿雁、西北、古田北(23个小区94栋)

二标段:向阳南、向阳北、油建北、北苑、红波、乐园、通讯、文化、阳光花园、银河、园丁、园林、苑泉(13个小区100栋)

克拉玛依区危旧房屋修缮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4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及业绩项目数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和“克拉玛依建设网”发布。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志博

联系电话:0990-6263544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维东 邓晨

联系电话:18699031573 13899590018

地址: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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