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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城区供水管道工程—二标段施工图审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宁晋县城区供水管道工程—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以宁发改{2017}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水业集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水业
1.  招标条件
本宁晋县城区供水管道工程—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已由宁晋县发展改革局以宁发改{2017}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水业集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水业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涉及城区宁纺路、兴宁街、天宝街、平安路、宁辛路、石坊路、凤凰路、西关街、东英路、东华路等,铺设供水管道,管道干管长20644米。
建设地点:宁晋县城区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晋县城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招标,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为收到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后15日历天,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市政工程(给水)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报标段的资质证书(副本)、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需携带1份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水业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晋县 地 址:石家庄市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邮 编: 邮 编:050000   联系人:王保忠 联系人:姜婷婷   电 话:13292125155 电 话:15933013528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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