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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批复文号备案号2017-440607-47-03-009365批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选择...招标类型

项目名称 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批复文号 备案号2017-440607-47-03-009365
批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选择...
招标类型 选择...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号2017-440607-47-03-009365批准,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5号之二。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369.9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259.49㎡,建筑基底面积为1473.31㎡,地上7层,地下2层。建筑结构部分包括地上、地下建筑结构、基坑支护部分等。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弱电、防雷、消防报警、给排水、消防给水、消防环网管及给水总管、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专业。市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土方、硬地面、路灯、景墙、围墙、台阶、入口岗亭、市政管网部分、绿化部分、拆除部分。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消防及人防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配电站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总预算价约为58949879.6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4794091.55元,安装工程设备费用为4155788.13元(配电站工程除外,以实际审核建安费为准),监理服务酬金约1387594.25元。

2.3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5本共分一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监理服务酬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

1)完成总工程量的30%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20%;

2)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40%;

3)完成总工程量的70%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60%;

4)工程完工经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0%;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5)余下的监理服务酬金在工程满两年保修期后按程序审批后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酬金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有效的服务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拟其他人员的要求

4.5.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2拟派监理员2名,须取得有效的监理员上岗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201802131200分起至2018022612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305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3080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308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21号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2之二、202之五

邮编:

邮编:

528100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757-87722233

电话:

0757-87783789

传真:

0757-87722278

传真:

0757-877837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zzrfs2017@163.com

20182

相关附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docx
相关附件淼城大数据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水印.doc
发布人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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