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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2×350MW机组润滑油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2×350MW机组润滑油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润滑油采购,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2×350MW机组润滑油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润滑油采购,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润滑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部,在锡林发电厂2×300MW机组的预留场地上建设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厂址西南距市中心约7km,距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约3km,距锡林河水库18km。厂址南距锡林大道约400m,西南距锡林浩特机场约16km。厂址开阔平坦,地面标高在999.77~1011.44m之间,呈东高西低之势。工程规模:2×350MW供热机组

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锡林郭勒盟境内有207、303、208国道等7条干线公路,共有公路80余条,总长6135km。其中,国道3条:国道207线从锡林浩特市至广东海安、国道303线从吉林集安至锡林浩特、国道208线从二连浩特市至山西长治,锡盟境内总里程615km;省道4条,省道101线从呼和浩特市至通辽市霍林郭勒、省道307线(锡林发电厂进厂道路与之相接)从锡林浩特市至赤峰市林西县巴林桥、省道207线从锡盟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至乌盟与河北省张北县交界处、省道304线从河北省围场县至乌盟集宁市,锡盟境内总里程达1296km。国省干线连接全盟13个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构成了锡盟“三横五纵一出口”的公路总骨架。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加强了锡盟地区与华北、东北及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等地的联系。纵横交错的锡盟公路网,有的兼备国防公路功能。锡林浩特市至首都北京和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直线距离分别为433km和495km。

锡林浩特市交通条件便利,能够满足电厂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和材料的运输。

铁路运输:锡林浩特目前已建成锡桑线(锡林浩特-桑根达来)、锡多(锡林浩特-多伦)铁路,铁路年运力达到2600万吨以上。围绕打造大规模的煤炭运输通道,开工建设锡林浩特火车东站,正在积极推进锡林浩特—多伦铁路复线、锡林浩特—巴彦宝力格煤田、锡林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乌兰浩特和锡林浩特—赤峰克旗等5条铁路前期工作,打通连接东北、华北地区的铁路运输通道。

工程进度:#3机组2018年4月30日168小时试运结束移交业主;#4机组2018年5月31日168小时试运结束移交业主。  

 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发电厂2×350MW供热机组工程,3、4号机组汽轮机透平油、风机润滑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2×35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车板上。

交货期:3号机组2018年4月10日,4号机组2018年5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以下  业绩,并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3.1.2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品牌的质量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能力、制造加工设备和其他物资的保障能力及管理能力,并应该具有相应的经验、信誉和从业人员。   

3.1.4投标人必须是长城或昆仑品牌润滑油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之一,且拥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3.1.5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近五年至少三个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可允许有一个项目运行一年以上,但至少要有一个项目运行三年以上)。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原件和合同对应的使用单位或其生产、运行部门加盖公章的运行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如无法核实此业绩视为无效。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运行证明)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运行证明)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3.1.6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月 13日至 2018年

 3月 19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30 时,下午 5 时至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单位需要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月 3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

邮    编: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郭二明、杨志强

联 系 人:杨丽卿

电    话:13644843693、13644791680

 

电    话:0471-65172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http://www.nmgj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5083573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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