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中心项目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18】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和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中心项目;
2.2建设地址: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内;
2.3建筑规模:16000m³/d的污水处理中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1000 m³/d,二期工程2000m³/d,三期工程13000m³/d
2.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900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 天;
2.6 本工程招标为一个标段
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实施过一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处理EPC项目,以合同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进行书面回复是否愿意参加投标,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传真等,还需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地点: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环城路新阳光酒店7楼10室)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截止。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9:3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哈密市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 吴东云
电 话:13565709955
招标代理: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新阳光酒店7楼710
联 系 人:丁志新
电 话:1399968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