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第一批)、2017年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第二批)、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以新财教[2017]46号文、伊州财教[2017]46号文、新财教【2017】240号文、新财教[2017]46号文、伊州财教[2017]46号文、尼招领字【2017】10号文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教育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公告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2017年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标段:2017年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全过程监理;
四标段: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3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14日开工,2018年7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4在伊犁州有不良行为记录及已建工程中有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方式采取来人报名
4.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近三年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两个(含两个)以上(开工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企业进疆备案册、企业进伊备案册。
(以上资料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缺一不可)
4.3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获取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5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5.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婷婷 联系电话:0999-833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