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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施工机械及环保绿皮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施工机械及环保绿皮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施工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施工机械及环保绿皮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施工机械及环保绿皮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租赁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压路机、叉车、吊车、平板车、货车等。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2.3项目编号:HCYLGCGS-2018-FW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3具有与本相应的服务能力并且近两年内与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14日至20183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390分,地点为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网址:www.nmgztb.com.cn)内蒙古新天立网(网址:www.nmgxtl.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锡林公园内

  人:王排英

   话:0471-5183843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编:010020

  人:刘凤彦

   话:0471-6240140-8005

   箱:nmxtl@163.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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