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文化南北街(吉祥路—南湖大道)新建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投资【2017】505号及唐发改招【2017】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吉祥路—南湖大道;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在企业注册地或者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3月22日8:30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年4月2日下午17:0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唐山市西山道6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5%。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
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
管理处 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邮编:063000 邮编:063000
联系人:张玉兰 联系人:任志强、陈曦
电话:0315-2829404 电话:0315-3191161 15532591869
传真:0315-2829404 传真:0315-319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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