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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 三 月
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教发函【2015】165号、国卫规划函【2017】10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现对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0-28823002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36401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74号内 四、工程建安投资:人民币51463.2万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部分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0598.36万元,中山大学部分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864.84万元)。 五、资金来源:国拨资金和学校、医院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新建一栋医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4494平方米,地上24层,地下4层,建筑总高度99.2米,用地面积6733平方米,其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用地面积4599平方米,中山大学用地面积2134平方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筑面积54100平方米(地上41390平方米,地下12710平方米),中山大学建筑面积20394平方米(地上14087平方米,地下6307平方米)。 3、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650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 月22 日至2018 年3 月2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3 月2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4 月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5年1 月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 份,1 份正本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电话:020-2882300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74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 月22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提交清晰复印件,无需核对原件 |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8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原件核对情况 (此栏不需投标申请人填写) | 备注 | 1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监理合同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2 | 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监理合同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可证明属于项目总监业绩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3 | 总监代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监理合同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可证明属于总监代表业绩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4 | 投标申请人按照附件五格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简历表 | | 原件 | | 择优资料 | 5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资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6 | 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7 |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8 | 先进监理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审核确认:接受报名单位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本表“原件核对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栏中“核对原件”是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资料、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资料和总监代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3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要求提交的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表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择优资料如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择优时该项资料不予计分。 6、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总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总监代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对应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影响择优评分,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相关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项目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 序号 | 项目及权重 | 子项 | 分数 | 投标申请人1 | 投标申请人2 | 一 | 企业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20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 | | | 二 | 项目总监资质情况 | 项目总监情况(10分) | 对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进行横向比较,从其年龄、职称、综合素质、其它在建监理项目担任职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8,10]分;良(5,8]分;一般 (2,5]分;差[0,2]分。 | | | 监理经验(15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担任项目总监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每项得7.5分,最多得15分。 | | | 三 | 总监代表资质情况 | 总监代表情况(10分) |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满足条件得2分,不满足得0分; (2)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代表进行横向比较,从其年龄、职称、综合素质、其它在建监理项目担任职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6,8]分;良 [4,6]分;一般[2,4]分;差[0,2]分。 | | | 监理经验(10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担任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每项得5分,最多得10分。 | | | 五 | 企业资信 | 财务状况 (10分) | 企业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盈利为满分5分;企业2015年或2016年仅一年盈利为3分;2015年、2016年均未盈利或未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得0分。 | | | 先进监理企业获奖情况(10分) |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被评为国家级先进监理企业的得10分;被评为市级或省级先进监理企业的得7分;没有则不得分。 | | |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15分) | 2005年至今被评为 “守合同重信用”的单位连续8年或以上得15分,连续5~7年得10分,连续2~4年得5分,连续2年(不含2年)以下或未获得则不得分。 | | |
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九条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财务状况是指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指标相关数据。 3、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视作该项不计分。 4、“守合同重信用”由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或由工商(市场)监督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先进监理企业”获奖证书以市级或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为准,国家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文件不得分。 附件五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简历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毕业 时间 | | 技术 职称 |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现任 职务 | | | |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 |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 | | 在册/外聘 | | 主要 业绩 经历 | 时 间 | 工程 名 称 | 任 职 | 工 作 单 位 | | | | | 其它在建监理项目担任职务情况 | 项目名称 | 职务 | | |
备注:1、本表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简历表,后附承担项目证明资料、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2017年10月-2018年2月)等复印件。 2、所报人员在获得资格证后,技术职称有变化的,应附相应证明文件。 3、总监、总监代表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第九条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