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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大道快捷化二期—人行过街设施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大道快捷化二期—人行过街设施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发改100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
项目名称 广州大道快捷化二期—人行过街设施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7>100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大道快捷化二期—人行过街设施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广州大道北段,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天河路,北至沙太北路路口

1.1.3 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1004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3个交叉口整治工程和新建天桥16座(单跨为44米~50米)。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45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470元。

设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23个交叉口整治:(1)林和西横路;(2)白云区医院;(3)伍仙桥—瑞兴街;(4)银利街;(5)牛利岗;(6)梅园路;(7)东兴二街、麦华路;(8)京溪路交叉口;(9)白灰场路;(10)同沙路;(11)同胜路;(12)佳润云凯雅寓段、同宝路;(13)榕树头街;(14)一品湖山段、南湖东路;(15)南湖游乐园;(16)中大附属外国语小学;(17)南湖半山豪庭;(18)贵贤路;(19)广州市林业科研所、皇都商务酒店;(20)桐林别墅段;(21)黄庄现状村道;(22)欧梵家具广场;(23)沙太货运市场。上述23个交叉口整治为暂定工作内容,实际可能按规划及现场情况增加或减少而作出调整,设计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

新建天桥16座:(1)林和西横路人行天桥;(2)白云区人民医院人行天桥;(3)广日人行天桥;(4)红旗市场人行天桥;(5)梅花园广场人行天桥;(6)圣地广场人行天桥;(7)京溪路人行天桥;(8)云景路人行天桥;(9)云凯人行天桥;(10)斯文井人行天桥;(11)一品湖山人行天桥;(12)中大附小人行天桥;(13)南湖半山人行天桥;(14)林科所人行天桥;(15)高领宾馆人行天桥;(16)欧梵家具广场人行天桥。上述新建天桥16座为暂定工作内容,实际可能按规划及现场情况增加或减少而作出调整,设计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

工程测量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报建、规划放线和工程测量。规划报建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 RTK观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坐标展绘、坐标转换、打印白纸图、打印蓝图;规划放线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 RTK观测、用地红线放线;工程测量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新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修测(建筑区)、图根控制点、四等水准、桥涵、路口等测量详细调查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结构(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5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或桥梁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2015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或桥梁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1.2.3规定的设计资质之一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3 投标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开标时间

1.3.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3月24日至 2018年3月28日00:00-23:59。(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年4月18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8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8年4月 18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8日 0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4月18日09 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6开标室。

1.3.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3.5520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5.2799 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工程勘察费用报价表》表3-1、3-2、3-3。

1.4.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工程费用18470万元,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并上报,方案确定后4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038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6.6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6.8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勘察或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勘察设计任务,并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勘察、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6.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1.7.3 联系人:曹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0103

1.7.5 传真号码:020-83630082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1.8.3 联系人:徐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68

1.8.5 传真号码:020-83310183

1.8.6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204

1.10.5网址:http://www.gzzbb.gz.cn

发布人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23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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