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已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委托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对米东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社会资本。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米东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MDSW2018XSJ0327
三、授权主体: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乌鲁木市米东区水务局
五、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米东区下辖5区2乡共14个“富民安居点”,近期解决各村庄内新建的“富民安居点”的污水,远期逐步解决整个村庄的污水排放问题。其中4个“富民安居点”的污水新建污水管道接入米东区现状排水管道,进入米东区污水厂进行处理,剩余10个“富民安居点”新建污水处理站、退水管道及回用水管道,部分水回用于村庄绿化和道路浇洒。
本项目总投资为12437万元(估算),新建10个污水处理站,新建DN300污水管道6.17km,近期处理规模为6100m\x810\x856/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0m\x810\x856/d。
中标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通过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管网使用费补偿其成本并取得收益。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亿元,企业负债率不高于75%。
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本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申请人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能够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银行授信协议,额度不得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70%;
(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5、市场声誉
(1)申请人守法经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申请人境内外业绩良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九、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3日每个工作日10:00-19:00(北京时间)携带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携带)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5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市米东区水务局
联系人:张旭祥
联系电话:1509953966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峰、江涛
联系电话:13659906530、15009911722、0991-4661782
2018年0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