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供电局2018年罗坑供电所等3个供电所综合楼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电白供电局2018年罗坑供电所等3个供电所综合楼改造(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茂名供电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电白供电局局本部办公楼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项目估算采购金额约90.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金额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茂名供电局2017年度最终批复项目及金额为准)。
2.3计划工期:签定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2.4招标范围:电白供电局局本部办公楼位于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新湖路73号,办公大楼一层食堂建筑面积400多平方,投入使用时间为1996年。1、土建:拆除地板砖960平方米,重新铺地板砖面积960平方米;重新贴铲除天花、墙壁抹灰层重新吊顶960平方,贴内墙砖2500平方;更换门350平方米;做玻璃通道40平方。2、电气:更换室内给排水管道;更换照明线路及灯具。3、通信:重新安装通信线路及设施。4、其它:消防装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结算方式:本工程按费率报价,经中介审定结算书中的工程造价(不含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费)*中标费率,即为最终的结算金额。
2.7报价方式: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标费率在100%(不含本身)以下且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低于85%(不含本身)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电白供电局2018年罗坑供电所等3个供电所综合楼改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90
/
100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须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取得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至2018年04月04日17时00分,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购买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1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部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具体以电子商务系统中投标文件规划为准)。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3月28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王工 联系电话:020-85125352
招标服务单位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黎工 电话020-85120177(关于标书费的任何疑问请直接咨询黎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25281、85120185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0668-8382048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