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守汤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8]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守汤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渠道、修建引水陂头、渠系建筑、改良土壤、建设田间道路、科技示范推广农田及科技培训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 2.6 工程建安费用:619.2275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注:1、项目经理如有近期中标且尚在实施工期内的的项目,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近期中标且尚在实施工期内的的项目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近期中标且尚在实施工期内的的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明知在其他项目已中标,仍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2、报名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如查到显示有在建工程,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如查到显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任本工程的测量人员具有测量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造价管理人员须已在全国水利工程师职业生涯管理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的人员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网页打印;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人员、财务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核对,上述人员以附件二的格式<提供一式二份不装订>于报名时单独提交)。 (7)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8)投标人2013年1月以来完成过单项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业主单位固定电话及联系人以备核查。)。 (9)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10)因建设工期短,资金方面要求投标人具有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信证明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出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 (11)因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测量人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表各自身份的证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核实身份证原件后,到现场踏勘,需拍摄具有显示该项目所在地背景的照片,拍摄地点为:梅县区大坪镇守台村村委会、梅县区大坪镇大坪村村委会,照片经招标代理确认后盖章(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三)。 3.2、信誉要求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2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4.4招标文件费2000元/套,参考资料(图纸,地勘资料等)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26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56325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3-2569981 日期:2018年3月29日 附件一: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 | 原件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 |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4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 二维码查询 | | | 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6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8 |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9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的岗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0 |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上述五大员的报名前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1 | 测量人员、财务负责人的或资格证或职称证;造价管理人员已在全国水利工程师职业生涯管理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的人员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网页打印件;测量人员、财务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2 | 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可附网页截图);公司出具的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3 | 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4 | 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5 | 投标人2013年1月以来完成过单项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业主单位固定电话及联系人以备核查。) | | 原件备查 | | |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 附件二: 2017年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守汤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置情况表 投标人(盖章): 岗位 | 人数(名) |
姓 名
| 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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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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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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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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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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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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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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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量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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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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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管理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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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表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得重复安排使用,报名后不可更换); 2、本表提供一式二份不装订,于报名时单独提交。 附件三: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2017年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守汤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造价管理人员,身份证号:,测量人员,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已对2017年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守汤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并已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的代表照片。 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