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平乡县残疾人联合会、平乡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本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以平行审审字【2018】22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60%: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清路南,文明路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平方米,其中残疾人康复中心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附属设施50平方米,砖混结构,以及院内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等。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监理周期:549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载明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娟 电话:0319-7860910。
4.1.1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
注: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2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赵培旭(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张欣(招标小组负责人)、程帅、王忠新、殷冲、张江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邢台市平乡县
联系人:赵培旭
电话:0319-78381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张欣
电话:0319-523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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