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三林镇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木材公开询比价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林镇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询价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询价机构”) 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杉木桩进行公开询价(询价编号:POWERCHINA-0114-18059),现将有关投标事项告知如下:
1.1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项目概况:截污纳管、疏浚河道、新建护岸、拆坝建桥(涵)、河道绿化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杉木桩(圆木) | ¢120*4000(mm) | m³ | 496 | 符合国家GB/T 144-2013原木检验标准 |
1.2 资金来源
本次询价的资金来源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林镇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自筹,货到工地,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批次支付。
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综合交货单价:木材出厂价、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装车费用为供方承担。到施工现场后卸货由需方负责。
交货期:2018年4月10日前或按需方书面通知另行确定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工程1标项目施工沿线。
1.3技术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GB/T 144-2013原木检验标准
1.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质量保证期:6个月。
(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5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2日4月4日14:00前,需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需在2018年4月6日14:00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1.powerchina.cn)完成网上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2)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询价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owerchina.cn)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询价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古风大厦93号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赵靖宇
电 话:15681373966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林镇新增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998号辉园(丙)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项目管理指挥部会议室
联 系 人:张霖
电 话:15288078439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2298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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