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乐市三元中路绿化提升工程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项目投资科【2018】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乐市三元中路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3工 期:18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具备已完工绿化工程业绩两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信用,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无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对有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及被执行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5日9:00时,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311-885800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小区1-73
联系人:曹迪迪
联系电话:0311-85860497
传真:0311-8586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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