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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

   日期:2018-04-03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南发改资沥字〔2018〕5号批复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
项目名称 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沥字〔2018〕5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发改资沥字〔20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隔岗涌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沥镇隔岗涌岸线整治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作内容包括:新建4m*3.1m砼U形渠长79.6m,共分14段,其中5m长渐变段1段,14.6m长1段,10m长11段,5m长1段;新建过路涵2座,桥涵1长11.7m,桥涵2长16m,重建节制闸1座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工期为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价)金额为:2194064.52元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税金、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检验配合。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格式附件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 11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00166883405093615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人民支行;④款项来源:隔岗涌岸线整治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下午17时30分。

交易所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7-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尚强、钟伟明 电话:0757-82298632 传真电话:0757-81854265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1687.2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23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除身份证明文件外,投标人还须提交一份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特定人员需手持《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件(含社保证明)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经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7.6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所人员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一点通(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一点通(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法律服务所 进行见证,施工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博爱东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11848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 系 人:李尚强、钟伟明

联系电话:0757-82298632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箱:gddz15@126.com

发布人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4-03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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