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福州管片厂/成都管片厂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21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福州地铁5号线/成都地铁18号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C-FZ包件,福建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福州松下码头水电七局管片厂,厂区西面为省道203,南部进出口为去松下码头公路,北部为乡村公路,东部 1 1Q·为其他厂家办公场所。管片厂距松下镇4.1km,距长乐市中心28.7km,距长乐国际机场30km,距福州市62.5km;
C-CD包件,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所辖新津管片厂、温江管片厂,主要承担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管片生产相关工作。
2.2招标范围: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包件号为C-FZ/C-CD,(计划交货期、数量等具体详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备注 |
C-FZ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早强型 | 吨 | 1250 | 2018年05月至2019年12月 | 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 | 技术满足GB8076-2008标准,管片生产应符合GB∕T 22082-2008、GB50446-2017标准,外观质量应满足TB 10424-2010要求及当地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及买方生产要求 | |
C-CD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早强型 | 吨 | 1150 | 2018年05月至2018年12月 | 管片厂指定地点注 |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招标减水剂为管片混凝土专用,规定减水剂掺量不能超过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的1.0%(≤1.0%),实际使用过程中超过上述掺量的部分不予结算。
(3)C-CD包件到货地点为2个,要求减水剂执行结算价为统一单价,送货地点(1):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平塘东路118号;送货地点(2):温江区和盛镇渡口村二组。
(4)因地铁管片生产技术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外加剂生产性试验,项目试验室可配合完成相关试配工作,试验合格与否招标人均不承担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需用项目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可向投标人有偿提供管片试生产(每家投标人每次试生产不高于2环),费用标准为600元/环,试生产费用由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统一收取,该费用仅包含试生产过程中机械及人工费用,如出现废片将由投标人额外赔偿原材料及废片处置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早强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
3.1.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地铁施工项目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在(2015年至2017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数量500吨或金额均在25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投标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规定,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1月0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4.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4.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4.1.3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18108175681)。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2620800001239
汇款备注:C-FZ标书款或C-CD标书款。
(3)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步骤后,请于2018年04月13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4.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04月25日9时30分至2018年04月25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收件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邮寄联系电话:18108175870(非业务电话)
邮寄的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投标的递送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邮寄过程中发生的投标文件破损、遗失等造成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查看开标结果。
5.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5.3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评审流程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前完成生产性试验。
7.1生产性试验: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报名参加本次。投标人应于2018年04月19日前完成生产性试验,结果评定由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C-FZ包件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82390398;C-CD包件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15008204448),地址为: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水电七局管片厂(C-FZ包件),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材料工业园平塘东路18号(C-CD包件)。评定单位负责出具生产性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报告及评定结果仅对当批次样品负责)。生产性试验性能通过的投标人,才可进入最终投标。试验合格与否招标人均不承担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需用项目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可向投标人有偿提供管片试生产(每家投标人每次试生产不高于2环),费用标准为600元/环,试生产费用由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统一收取,该费用仅包含试生产过程中机械及人工费用,如出现废片将由投标人额外赔偿原材料及废片处置费。
7.2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入围结果,编制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公布的时间,完成投标。招标人仅对生产性试验评定通过的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
7.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前3-4名入围投标人。
7.3配合比性能评定:入围单位按照招标人统一时间要求提供密封标识投标物资三份(一份用于现场配比试验,一份用于留样封存做为今后发生产品质量争议时比对之用,一份用于定标后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包含配合比验证和质量检测,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在招标人以及所有投标单位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招标人纪律监督部门对投标物资进行重新封装与编号。之后选择现场同一生产厂家原材料在招标人试验室进行混凝土配合比性能试验,在所有配合比性能试验成果出来后,由招标人纪律监督部门公开宣布编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若检测结果均不合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试验合格与否招标人均不承担入围单位在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7.4定标:招标人根据入围投标人的配合比试验结果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综合成本分析评定,最终检测合格且混凝土综合成本评比做为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最优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8.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25日1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参加现场开标。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主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
9.2招标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200
联系人:陈先生(报名)、粟先生(答疑咨询)
电话:18108175681(报名),028-85962095(答疑咨询)
9.3使用单位:
C-FZ包件: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松下码头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82390398
C-CD包件: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材料工业园平塘东路18号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15008204448
9.4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