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团结一号桥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YB-2018-GC-0019
1、招标条件
额尔古纳市团结一号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局以额交发〔2018〕2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额尔古纳市团结一号桥。项目包括:
桥梁全长31.54m,汽车设计荷载等级:公路-‖级,桥面宽度:净7+2×0.5m防撞墙。
2.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0日,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共计174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4本标段控制价:117358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工2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
(7)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
(8)企业近5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应与原件一致。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ESJYB-2018-GC-0019 | 额尔古纳市团结一号桥施工标段 | 23400.00 | 0607036109200002392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项注明项目简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大街与云杉路的交汇处(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形式(0470-6801799)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尔古纳大街与云杉路的交汇处(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018年4月4日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