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QT2018-03
1.招标条件
本包头枢纽环线开行市郊列车二期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改建铁路包头枢纽环线开行市郊列车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铁概算函〔2016〕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包头枢纽环线开行市郊列车二期工程消防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增三道沙河、四道沙河车站及配套工程。
三道沙河:站房841.5m2,雨棚2625m2,无旅客地道,站前平台1295m2,排水泵房176m2;
四道沙河:站房955m2,雨棚2625m2,地道468m2,站前平台936.5m2,排水泵房176m2。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包头枢纽环线开行市郊列车二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安全检测等消防检测工作,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完成、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配合进行消防验收,并负责取得验收合格通知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检测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8 日至2018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506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检测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
4.2招标文件售价:本标段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5 月 9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www.nmggcztb.cn)、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5楼
邮 编:010020
联系人:李海琴
电 话:0471-2243587
传 真:0471-2243587
电子邮箱:ggsjhb@126.com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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