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原石化2018年一般措施及安全环保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2018年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原石化计〔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原石化2018年一般措施及安全环保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中原石化2018年一般措施及安全环保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中原石化厂区及中原中路中原石化生活区。 2.3建设规模:2018年一般措施及安全环保项目。 2.4建设投资:6000万元。 2.5计划工期:有效期2018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5日,共计365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 /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 。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为300万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其他: (1)受投资批复及装置生产所限,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基本在现有生产装置区内施工作业,即边生产边施工的“双边”工程,每周动火施工时间约5天,每天动火施工时间约4--7小时,且需服从因生产安排引起的临时停工和调整施工时间。
(2)部分隐患治理项目的工期要求比较紧,需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组织人力安排。要求中标承包商在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常驻机构及预制场地,机构的常驻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1人,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包括工艺配管、电气、仪表、设备安装、建筑结构等),各专业施工作业人员50人以上,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施工现场(装置区内)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4)中标承包商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主要工种作业人员,发包人现场检查,人证相符。如以上人员必须更换需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3.6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