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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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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体式电脑 |
5 |
台 |
1. CPU:≥I3-6006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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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多功能一体打印机 |
7 |
台 |
1.标配功能:复印/打印/扫描/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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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
5 |
台 |
1.每分钟≥25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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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 |
1 |
台 |
1.全像素双核CMOS图像感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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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1 |
1 |
支 |
1.镜头结构 11组1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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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2 |
1 |
支 |
.135mm全画幅镜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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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3 |
1 |
支 |
.镜头结构 19组2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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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灯 |
1 |
个 |
1.外置顶式,与此次购买相机相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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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配件 |
1 |
批 |
1. 相机包;角架;32G储存卡;原厂电池;UV镜、偏正镜等均与此次购买配套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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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贰拾万零肆佰元整(20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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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一体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8-XF-X016
(二)采购内容:
注:以上均为国产产品。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8年4月11日15: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品目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
电话:王先生
联系人:3300123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58号
电话:0797-3382536
传真:0797-3382536
邮箱: gzjdxf@126.com
联系人:陈 城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信丰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151 0100 5250 4995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