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开发区附近集中安置点项目已由康保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康保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开发区附近集中安置点东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康发改[2018]7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康发改审批招核[2018]1号。项目业主为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承接长期贷款、群众自筹、县财政自筹或省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康保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开发区附近集中安置点项目监理一标段;
2.2建设地址:政府西路西侧、规一路北侧;
2.3建设内容:新建住宅楼24幢,总建筑面积为137482㎡;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承接长期贷款、群众自筹、县财政自筹或省新增地方债券资金;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
2.6计划工期: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共计204日历日,直至保修期结束止;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估算总投资:279.88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投标单位(含其旗下的分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违反招标投标法被禁止参与招标投标的情况及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除事业单位。
3.4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网址:http://zbb.hebjs.gov.cn)。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10日9:00时至2018年4月16日17:0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十开标室。(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验证,后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中段政协院内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1401室
邮 编:076650 邮 编:050073
联系人:忻盛耀 联系人:郎亮亮
电 话:0313-5519005 电 话:18032667208
传 真: / 传 真:0311-8987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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