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已由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
2.2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坝乡西北。
2.3 监测周期: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彻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程一般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建筑物沉降监测应从开工开始监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才能结束。
2.4 招标范围: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监测工作;基坑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有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执行,建筑物沉降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有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资金、技术、采购、组织及管理能力和经验、信誉及相应的从业人员、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3.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或者具有有效的三级(含)及其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3.3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岩土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GB/T19001系列或者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近3年的净资产均不小于5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被吊销、被责令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或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财产未处于被接管、被冻结等1种或多种状态,投标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7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被认定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近2年内未被认定有串通投标的情形;近3年内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不正当竞争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无严重违约的情形;近3年内无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违法、违约或侵权发生诉讼的情形。
3.8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3.9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近1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事故,近5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近近1年内未发生过一般质量事故,近2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其以上质量事故,近3年所供应的产品没有严重质量问题。
3.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8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投标邀请函第11项),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后获得招标文件。如果需要邮寄,每个招标文件包需增加50元人民币邮资。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500元一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的方式(T/T)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主要业绩及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招标公告附件的相关文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注明如下信息:
(1)收款人:刘彬;
(2)招标编号:LR2018CNEICL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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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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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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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北京。 |
778350034992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单独密封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通过检察-院官方网站在线查询并下载的,须提供告知函的彩色打印件)参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截止开标之日起两个月以内。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开通大厦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山街18号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刘彬
联系电话:010-66297103
传真电话:010-66297098
9. 免责声明: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独家代理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