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
大石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全信(QH)2018-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大石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等多方筹资,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境内
(2)招标内容: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大石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的所有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大石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大石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的所有监理工作。
计划工期:开始日期:2018年5月4日 结束日期:2018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监理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无亏损;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5年独立承担至少1项含坡改梯的水土保持项目,1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工作;省内外各投标人必须持有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nggzy.gov.cn)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242号
联 系 人:陈全保
电 话:0971-2232156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写字楼26层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号禾木大厦16楼1161室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赵继瑞
电 话:15095430070
邮 箱:873384874@qq.com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