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招标二次(南铁物招﹝2018﹞33号)

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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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33号)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33号)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因一次公告报名厂商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招标已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更新改造计划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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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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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急抢修照明灯(发电机式) |
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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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能够开具17%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及以上;
4.2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管理制度。产品需提供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经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3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4.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自2016年以来在铁路系统有不良记录被铁总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厂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5须有铁路系统的供货业绩,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6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直接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原件备查;
nth="12" Year="1899">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
nth="12" Year="1899">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nth="12" Year="1899">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12日—4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第一次公告已报名的单位如想继续参与本项目,需在本次公告期内发送报名表确认,标书款不用再缴纳)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行号313421081204。),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4777),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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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