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加快皮山县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皮山县的总体水平,经皮山县的相关部门的批准,对皮山县地下水资源开发评价招标。建设资金为项目前期费、水资源费(水费);招标人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皮山县地下水资源开发评价位于皮山县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⑴收集资料;⑵调查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调查所有的机井,查明井位、井结构、开采时间段、开采量、井龄;(3)重新评价皮山县各乡镇、不同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重新计算皮山县各乡镇、不同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资源量,与皮山县“三条红线”比较确定合理的允许开采量;(4)调查泉水的出水量及引用水量;(5)对缺少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区进行适量的水文地质测绘及水文地质试验,查明不同水文地质单元的地层结构、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及含水层的富水性等水文地质条件;(6)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全分析和水质简分析。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熟悉皮山县水资源状况,并在皮山县水资源规划方面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具有编制过省级或市级以上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且有从事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固定研究队伍,在国内有较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田日报》、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魏红
联系电话:137792902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圆
联系电话:0903—2062286 0903-2523029
2018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