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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3     浏览:0    
核心提示: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己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62号文件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基建【2018】6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

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 己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计统【2018】62号文件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州交基建【2018】6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花垣县交通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  

2.2招标编号HNMCXXGC2018-0010

2.3建设地点:湖南省花垣县

2.4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G209国道K1684+100处,与G209国道平交,讫止于十八洞村梨子寨停车场,全长4.208km,扣除已施工路段K0+000~K0+580、K3+520~K4+120段工程量,实际建设里程3.028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km/h。工程造价732.54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段(扣除已施工路段)的路基、路面、交安及附属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计划工期: 8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 1 年,保修期 2 年。

2.7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合同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五年内(2013年3月——2018年3月)完成两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两个农村公路及以上规模的工程,单个项目完成里程为4公里及以上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3.6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6年)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3.7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3月-2018年3月)受到湖南省省级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

3.8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13日至2018年4181700分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前10天(2018年4231700分)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8541000分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2、保证金交纳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6.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点击该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并选择开户行,请妥善保管好保证金缴纳账号。

6.5、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花垣县排碧至十八洞村公路改善工程”的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2由于本项目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复杂且受一定的施工条件影响。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行考察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当地情况,并采集工程图像资料,完成后于2018年424日17点前持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印件前往招标人处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4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参与开标。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开标,未派人参与开标视为放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若出现发布时间不同步,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花垣县交通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址:花垣县建设西路62          

邮  编: 416400                          

联系人:李先生                                

  话:137874370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首市文艺路湘德雅居揽月楼2单元2301室

      编: 416000

     人:王先生

       话: 15307431587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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