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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革命烈士纪念园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2018]020)于2018年4月12日依法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0.0 万元(按本工程勘察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现更正为:“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二、原招标公告“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拟派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现更正为:“(6)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三、原招标公告“七、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如为联合体,仅需加盖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现更正为:“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法人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四、原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其中勘察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现更正为:“(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除以上更正外,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作变更。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