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龙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7】581号文批准建设,以龙发改招【2018】3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龙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237550000.00元。改造2100户,改造面积183403平方米其中:(1)龙山县民安街道南正街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新建路57号,东至龙凤路,南至时代广场,西至新建路,北至朝阳路,改造任务为1516户,改造面积103270平方米,总投资188480000.00元,改造内容为:南正街棚户区改造设计包含道路沿线建筑风格及外立面提质改造,节能防水改造,建筑物周边及灰色空间绿化景观及公共配套设施提质改造、给水排水雨水管线改造、电线电缆、通信线缆入地改造、道路、人行道提质改造;(2)龙山县民安街道物资局职工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龙山县街道办事处回龙路10号、回龙路39号,东至五文化,南至大沙坝路,西至医药大厦,北至化工厂小区,改造任务340户,改造面积41823平方米,总投资约28490000.00元,改造内容:小区内老旧住宅外窗(门)改造、遮阳改造、外墙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外墙落水管、空调室外机、入户进水管改造、楼梯改造、入户楼梯间门禁系统、雨棚改造等。小区内景观绿化、生态停车位、给排水、道路、亮化、监控系统等;(3)龙山县民安街道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杉木井路62号,东至新世纪家园,南至陶瓷厂小区,西至第三幼儿园,北至博雅幼儿园,改造任务244户,改造面积38310平方米,总投资20580000.00元,改造内容:小区内老旧住宅外窗(门)改造、遮阳改造、外墙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外墙落水管、空调室外机、入户进水管改造、楼梯改造、入户楼梯间门禁系统、雨棚改造等,小区内景观绿化、生态停车位、给排水、道路、亮化、监控系统等;
2.4、招标范围:①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等地勘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工作);
2.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银行贷款;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勘设计共为一个标段;
2.8、勘察设计周期要求:(1)民安街道物资局职工棚户区、机械厂棚户区改造中标后15天完成现场测量工作,测量完成后15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2)南正街棚户区改造中标后30天完成现场测量工作,测量完成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采用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018年4月28日17:00分)在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保证金子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3-6222272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龙山县长沙路
联 系 人: 向先生
电 话: 135743043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5栋12层
联 系 人:宋先生、左先生
电 话:0731-8416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