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项目——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尼勒克县招投标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供热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城排水改扩建三期项目——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尼勒克县县城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 建筑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包括:深度处理提升泵房、高效澄清池间、反硝化深床滤池间、反冲洗废水池、污水回用加压泵房、综合加药间、除臭生物滤池间、变配电室等,达到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进伊)备案册。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
4.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5.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214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和考核证、企业和建造师近三年同等规模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表,证明文件内必须体现建造师姓名),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单位近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打印网上缴纳流水证明), 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进伊)备案册。
(以上资料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审核表三份,缺一不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214室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另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标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供热供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伟汝 联系电话:0999-8026027
尼勒克县供热供排水公司
2018年0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