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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

   日期:2018-04-17     浏览:2    
核心提示: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7]170号文批准建设及宁发改许准字【2018】34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

 

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7]170号文批准建设及宁发改许准字【2018】34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目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永安完小校内;

2.3  规    模:本项项目总投资约3625653.66元,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宁远县永安完小教学楼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否则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从nth="10" w:st="on" year="2017">2017年10月01日后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永住建函【2018】85号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208985107@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nth="5" w:st="on" year="2018">2018年5月7日下午14:30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宁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6074673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46-62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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