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招标人:长沙学院。
1.2招标内容: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社会[2016]435号文批准建设,长沙学院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2016]4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长沙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市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代建;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长沙学院;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配套;
2.4投资控制金额:估算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约6774万元,建筑面积约18200平方米;工程实验实训中心约8226万元,建筑面积约22100平方米);资金不含征拆费用,也无征拆任务,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代建周期: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项目从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6个月;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从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6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长政发[2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
2.7代建范围:
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采用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可研批复以后的报建管理、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项目联合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可研批复以后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可研批复以后的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协助甲方进行阶段代建前的一些前期报建工作,阶段代建前的协助工作不得要求增加费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长沙市以外的,必须有在本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五年);
3.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代建业绩(如有)三者均可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查证。(查询网址:http://218.76.24.105:88/);
3.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3.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建代建项目常驻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其它在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及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等,也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记录;
3.7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1号令),与本项目代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中标通知书备案时,行政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www.csggzy.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 月8 日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显示屏)。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4 月20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