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辅机  钢球  斗轮机  防雷  催化剂    保洁 

[广州市]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

   日期:2018-04-1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 批复文号花发改基[2016]72号、发改基[2017]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
项目名称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
批复文号 花发改基[2016]72号、发改基[2017]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根据花发改基[2016]72号、发改基[2017]2号批准,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现对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020-868081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69618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项目概况:

(1)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广清高速以东,新街大道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value="50172" unitname="平方米">501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value="250362" unitname="平方米">250362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配套商业、祠堂、地下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公建等。

(2)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广清高速以东,新街大道以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value="45803" unitname="平方米">4580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value="56303" unitname="平方米">563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安置房、商业、配套公建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和白云区江高镇大岭村,广清高速以东,新街大道以西。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实体检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包括①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的见证取样检测、密实度、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浓度、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安全防护工程检测、建筑幕墙门窗工程检测、桩基础检测、天然地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②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的见证取样检测、密实度、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浓度、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安全防护工程检测、建筑幕墙门窗工程检测、桩基础检测、天然地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418672.00,其中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招标控制价为13058624.00元,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招标控制价为5360048.00元。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总价不能超过中标价,最终费用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价为准。

七、服务周期:约910日历天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nth="4" day="1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4月17日nth="4" day="2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4月2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nth="4" day="2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4月2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nth="4"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4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本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4、投标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十一、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电话:020-3680777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nth="3" day="1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3月13日


附件一 :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首期)安置区及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第三方检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检测公告4.11.doc
发布人 曹工
发布日期 2018-04-16
gdz
 
打赏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防骗提示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