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实训楼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7]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经济管理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58.92:39.2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667号。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和平西路667号,建筑面积5458.97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投标单位(含其旗下的分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违反招标投标法被禁止参与招标投标的情况及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除事业单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7日(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9:30,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注: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667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李海宇
电 话:0311-83630540
传 真:0311-83630540
招标代理: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小区1-73
邮 编:050000
联系人:丁晋勇
电 话:0311-85860497
传 真:0311-85860497
电子邮件:haixin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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