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文化广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文化广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 以滦发改备字[2018]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滦县恒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县恒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滦县新城南部,北临惠民道,西临安康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7970.00万元,总建筑面积44350m2,其中台基上总建筑面积30350m2,台基下建筑面积14000m2。剧院总建筑面积7600m2、图书馆总建筑面积7700m2、档案馆总建筑面积5750m2、科技馆总建筑面积3800m2、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总建筑面积7300m2、青少年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6150m2、影院总建筑面积3800m2及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2250m2及室外管网、绿化、硬化等项目。
2.3勘察周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及提供相关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9:00时至2018年4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6日9:30:00时,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第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恒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28号 地 址:滦县新城科创大厦14层
邮 编:063700 邮 编:0637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351455540 电 话:0315-7107875 150305079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lxctgs@126.com 电子邮件:13930572919@163.com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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